山东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31 21:14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9年,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家和省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为目标,完善制度措施,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山东法治医保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

(一)健全工作机制。省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宁波同志担任组长,加强对法治医保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召开了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专题分析法治医保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列入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先后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了宪法、社会保险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同时将法治建设列入省局2019年工作要点和工作台账,定期调度督导,推动省局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二)推进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研究制定了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制度,明确了集体决策程序,确定党组对重大法律问题及时提出、及时研究。2019年,省医保局在制定医疗待遇保障、药品耗材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时,都严格执行了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决策等规定程序,促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三)强化智力支撑。成立了山东省医疗保障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全国知名医保、医疗、医药专家担任委员,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决策咨询作用,加强对医保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深入研究,对医保重大决策、政策制定进行指导与咨询把关,进一步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水平。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选定一家律师事务所为省医保局常年法律顾问事务所,2019年对省局各类政策文件、合同协议、诉讼复议等73项事项提供法律服务,有力支撑了医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强法制教育。积极开展法治医保学习教育和工作培训,把法治学习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医保法治理念。组织召开法制专题培训,邀请专业律师讲解《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与执法风险防范》,请专家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解读,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医保法律政策专业能力测试,提升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强普法宣传,制定了省医保局2019年重点普法工作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处室、普法对象等,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聚焦制度建设,打牢法治医保建设坚实基础

(一)增强有效制度供给。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医保权益,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为弥补地方性医保基金监管立法空白,完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向省司法厅报送了立法计划,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修订)》列入2020年省政府规章中的“年内完成的省政府规章项目”。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和清理进行了规定。2019年,对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对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同时,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对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逐件梳理,加强清理规范。

(三)打造公开透明法治医保。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定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目录》《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山东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度措施,以省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确保主动公开常态化,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活动,对案件积极准备答辩,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决定,提高行政争议处理能力。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3件。对省政府梳理的5-10年信访积案,主动作为,找准问题症结所在,积极有效化解,成为省直机关首批办结信访积案的单位。

三、依法履行职能,全面增强法治医保服务能力

(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编制全省医保系统权责清单。对照部门“三定”规定,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全面梳理了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对应的责任事项,落实两单融合和三级十同要求,印发了《山东省医疗保障系统权责清单》,将权责清单事项纳入了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落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任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部署要求,制定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方案》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办事服务大厅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的实施方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三是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根据医保系统权责清单事项逐项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基础要素,满足事项上网运行和办事指南展示要求,并根据事项调整和服务信息变动情况,对事项要素及时进行动态维护更新。

(二)打造医疗保障服务标杆。一是推出经办服务便民惠民系列举措。省局成立后,及时出台了医疗保障便民惠民10 条措施,年初省局再次推出扩大异地就医联网覆盖面、提高参保登记注销效率等便民惠民12 件民生实事。全面推动职工就医购药异地刷卡“一卡通”试点,联网医药机构由4月份确定的1400家达到了5000家,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推动异地就医跨区域联网结算医疗机构由2018年底的876家扩大到目前的2069家。为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异地门诊慢性病就医结算,首批选取14种认定标准一致的门诊慢性病种开展联网结算试点,全省16市已实现联网结算试运行。二是大力推进全省统一经办服务。按照“六统一”要求和“四最”改革目标,对重点18类34项经办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精简优化,申办材料整体精简32.3%、办事环节整体压缩16.4%、办理时限整体压缩45.4%。全面实施流程再造,编制完成了《山东省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试行)》,在全国率先发布医疗保障经办服务5项山东省地方标准,加快统一全省经办服务,打造了医保经办服务“齐鲁样板”。我省统一全省医保经办工作被列为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培训班典型材料,被省委列入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1+N”工作方案。三要加快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异地办,2019年底,实现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 “网上办”和“掌上办”达到80%。

四、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医保行政执法水平

(一)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机制。经省政府同意,成立了由省医保局牵头,发展改革、公安、司法、卫生健康、税务、药监等部门参加的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意见》,形成部门联动、多方合作的监管新格局。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按照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部署,对执法主体资格和人员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审查登记表和自查报告,为省局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支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指导各市整合组建医保领域综合执法队伍,通过设立专职检查机构、增加稽核人员编制等方式,不断壮大基金监管力量。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有机衔接。完善欺诈骗保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及时将打击欺诈骗保行政执法信息推送到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立基金监管综合协调机制。截至2019年底,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共向司法机关移交欺诈骗保定点医药机构10家、参保人员23名。四是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出台了《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打击欺诈骗保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范围和幅度进行规定,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以指导规范基层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明确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内容,制定重大行政执法集体审议工作规则,统一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基层执法检查行为。出台了协议管理意见,从源头上规范医疗服务和医保结算行为,把好基金安全的“第一关”。

(三)不断提升监管水平。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梳理医保系统依据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设置的监管事项,形成了涵盖省市县三级的监管事项目录。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及其上网运行要素,实现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创新智能监管新模式,提升医保基金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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