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省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1 14:25 浏览次数: 字号:[ ]


鲁医保中心函〔2020〕3号


各省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防控疫情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4号)要求,为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积极推进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优化省直医保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业务流程

(一)参保登记。单位如需办理开户登记及信息变更,可通过电话联系后,将办理材料电子版(单位盖章)发送至邮箱(sdybgrzh@163.com),由省医保中心经办人员审核后先行办理,待疫情解除后,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医保中心个人账户和关系转移组。

联系电话:81286763、81286743、81286773

(二)人员增减与缴费申报。2月份单位医疗保险增减员、缴费申报延期至2月底,单位可通过省医保局官方网站中的“省直医保单位网上经办服务系统”或单位端申报。无人员增减变动的单位,可通过“一键申报”暂按2020年1月份的医保缴费基数进行申报,参保单位经办人可通过电话、QQ留言等方式告知省医保中心,延期申报期间职工医疗待遇不受影响,不收取滞纳金。

联系电话:81286763、81286743、81286773

报送传真:86198991

(三)缴费基数申报。2020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延至5月底,单位可通过省医保局官方网站中的“省直医保单位网上经办服务系统”或单位端申报,并电话告知省医保中心个人账户和关系转移组。

联系电话:81286763、81286743、81286773

报送传真:86198991

(四)医保关系转移。医保关系转出:需要开具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参保人可登录“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通过“省直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注册成功后,选择打印业务—>打印医疗参保凭证即可。如打印不成功,参保也可将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正反面)拍照后,以图片的形式发送至邮箱(sdybgrzh@163.com),并注明转入地经办机构的通讯地址和电话,由省医保中心经办人审核后将参保缴费凭证邮寄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医保关系转入:参保人在省医保中心参保缴费(省医保中心有缴费记录)后,将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照片并注明联系电话(手机号)发至邮箱(sdybgrzh@163.com),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省医保中心办结后电话告知参保人。

联系电话:81286763、81286743、81286773

报送传真:86198991

(五)个人账户查询及缴费证明。参保人可登录“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通过“省直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注册成功后,选择个人账户查询医保账户余额,选择打印业务—>打印社保缴费证明即可。参保人也可通过“掌办”系统(具体操作步骤为:注册支付宝“鲁医保”小程序,选择医保大厅—>山东省本级,进行个账明细查询)。

联系电话:81286763、81286743、81286773

报送传真:86198991

二、门诊大病资格确认、备案流程

(一)本地就医患者办理备案:参保人在本地定点医院就医后,可直接在就诊医院办理门诊大病资格确认、备案业务。疫情期间,医院内部通过网络传输申报材料,无需参保人员跑腿。

(二)异地就医患者办理备案:对因异地就医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就诊医院办理备案的,可提供电子材料办理,疫情结束后补报纸质材料;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送纸质材料。

渠道一:通过提交电子材料办理

将备案所需纸质材料(确诊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扫描或拍成清晰图片,打包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gerst@shandong.cn,

然后拨打电话81286770确认。疫情结束后统一补报材料。

渠道二: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通过EMS、挂号信的方式,邮寄备案所需纸质材料(确诊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

联系电话:81286770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综合组(北308室)。

(三)疫情期间暂停发放和更换门诊大病专用病历本,允许门诊大病备案患者不持专用病历本就医。

三、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各参保单位对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可通过单位网办系统或传真办理, 也可将原纸质材料扫描或拍成清晰图片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省医保中心;个人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掌上办理。

单位网办系统:  http://117.73.252.62:8001/hso/logonDialog.jsp

报送传真:86198985

联系电话:81286762、86198972

报送邮箱:zyprst@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综合组(北308室)。

四、医疗、生育保险手工报销业务流程

疫情结束前,为避免一切不必要的人员流动,非紧急医疗费报销材料建议暂缓报送,待疫情结束后,省医保中心开通绿色通道统一加急受理。对确需尽快报销的,可通过EMS、挂号信等途径邮寄材料。为避免报销材料在邮寄过程中丢失而无法报销,请参保单位在邮寄前先将相关报销材料扫描或拍成清晰图片,打包发送至邮箱。

(一)基本医保医疗费用报销

联系电话:81286729、86198971

邮寄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综合组(北308室)。

报送邮箱:919444279@qq.com 

(二)大病保险特药医疗费报销

联系电话:81286770、86198859

邮寄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综合组(北308室)。

报送邮箱:zgerst@shandong.cn

(三)生育保险待遇

渠道一:网上办理

参保人可登录“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通过“省直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实名注册登陆成功后,选择业务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录入申报信息—>上传材料即可。参保人也可通过注册支付宝小程序中“鲁医保”,选择医保大厅—>山东省本级,选择业务办理—>医疗结算—>生育医疗费结算、生育医疗费补助、生育津贴业务模块—>录入申报信息—>上传材料(通过手机拍照功能,将发票、清单、诊断证明、承诺书等材料拍照上传)即可。

渠道二:通过EMS、挂号信邮寄办理

联系电话:81286772、86188962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综合组(北308室)

报送邮箱:sdsybxjs@163.com 

五、注意事项

为避免人员集中带来的感染风险,请尽量避免现场办理。2月3日(正月初十)起,可拨打医保经办业务电话进行业务咨询,工作人员将提供详细解答和网上办理指导。如确需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的,请务必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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