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857号《关于加快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机制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2020857号提案的答复
白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机制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提案》建议,非常符合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一是社会老龄化加速发展的必然选择。人口老龄化是催生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出现的最主要因素之一。目前我省正处于老龄化社会加速发展期,《提案》对我省2017年老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我省60岁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占总人口的21.4%、14.0%,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2.6个百分点,我省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数居全国第一。二是医疗保险基金负担逐年增大的必然选择。目前以心脑血管、恶性肿瘤及慢性病患者的护理需求,流向医疗领域,导致大量老人结束治疗后,仍滞留医院接受各项简单的护理照料服务,造成医疗费用的巨大浪费。三是老年人护理服务现状的必然选择。计划生育政策,“4-2-1”型家庭模式较为普遍,家庭养老的压力较大,呈现加重趋势,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空巢化,导致家庭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弱化,把老年人护理需求推向社会。在这种背景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显得尤为迫切。
二、加快推进和完善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具备了良好条件。
《提案》建议,与我省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高度吻合:一是国家层面。国家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要求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19年4月,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推动形成符合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二是我省情况。2012年,青岛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2014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14〕85号),2017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63号),在全省全面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经过近几年我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具备了加快推进和完善制度的良好条件。
三、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现状。
(一)不断扩大制度覆盖范围。目前,全省有16市已经全面实施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其中13市在全市同步实施,3市在部分县(市、区)组织试点。我省从职工起步,探索扩大到失智人员和参保居民。青岛市将职工、居民、重度失智老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障范围,东营市、烟台市在个别县市区试点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19年6月底,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2579.03万人,职工和居民参保人数分别达到了1762.22万人、816.81万人。
(二)逐步完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为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资金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解决,并规定个人缴费不低于筹资总额的30%。青岛、潍坊、滨州3市按比例筹资,为医保缴费基数的0.1%-0.2%,个人按0.1%筹集;其他13市按定额进行筹集,人均标准在75-115元间,其中:人均财政、福彩公益金补助额度在10-20元间。二是建立多层次保障机制。目前,全省16市,均建立了“专护”、“院护”、“家护”的职工长护保障形式,开展了医疗护理、生活照料为主体的服务保障。三是科学设定待遇水平。从全省看,均按“专护”、“院护”、“家护”等不同形式、不同等级、不同方式,制定了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支付标准掌握在75%左右。
(三)逐步健全制度的支撑体系。国家和省试行的文件印发后,各市均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并同步建立健全了待遇资格准入、护理机构管理、服务形式和项目等制度支撑体系,确保了制度的平稳运行。一是普遍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认定、等级评定标准,制定了待遇申请程序、资格审定办法、待遇评估程序等管理办法,为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二是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对护理机构的科室配置、服务面积、床位数量、医护人员配比、信息系统建设等内容提出了要求;同时,注重和加强了护理机构协议管理,制定了护理机构考核办法、日常及专项监督管理办法等。三是各市以保障重度失能人员为重点,将保障的内容聚焦为失能人员的日常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费用。多数市制定出台了文件,明确了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四)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一是不断完善了费用支付方式。我省普遍建立了“按床日包干、定额结算、超支不补”的结算办法,同时,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费用结算挂钩,确保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落实到位。二是创新经办管理模式。从全省看,16市有10市实行社商合作, 包括人保健康、人保财险、中国人寿、泰康人寿等8家中标商业保险公司。
我省通过探索创新建立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产生的积极影响,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改善了失能人员生活现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促进和带动了医疗护理、生活照料行业的发展,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的专业化水平越来越高,定期的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规范的照护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频次,切实提高了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改善了失能人员的生活现状。
(二)缓解了医院挤占床现象。在医疗保障待遇、养老收入水平都比较高的情况下,通过“住院”照顾,成为失能、失智人员的选择,长期、大量滞留在医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不仅有效解决了参保失能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护”问题,而且搭建了以社区和家庭为主的“医养康护”一体化服务平台,使“挤住院”“社会性住院”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收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三)支持了医养机构的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不仅让参保人得到了实惠,而且为医养机构注入了稳定的资金来源,盘活了医养、照护服务资源,促进了医养机构的发展,初步破解了“养老机构不能医、医院不能养、家庭无力护”的困局,惠及医、患、机构三方。同时,节约了医保资金,减轻了医疗机构服务压力,缓解了住院难问题,走出失能、失智人员社会化医疗照护新路子,实现了多方共赢。
(四)助力政府脱贫攻坚。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将失能、失智人员亲属、邻居等纳入照护服务队伍,实施“亲情护理”,既响应了习近平总书记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要求,同时照护待遇的发放,又增加了家庭收入,解决了照护亲人和个人收入难以取舍的难题,从根本上改善失能人员的家庭贫困状况,助力政府打赢脱贫攻坚工作,失能家庭“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境得到有效缓解。
我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整体进展比较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尚未建立独立险种,筹资过度依赖医保基金。试点市筹资模式不尽相同,但基本上以职工医保基金和个人缴费为主, 2018年医保统筹基金占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的71.02%,在当前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形势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依靠医保基金发展,可持续性不强,且难以覆盖参保居民。二是长期护理服务市场供给不足。现有养老护理机构服务能力,包括内设的医务室、卫生所,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医疗护理需求;基层医疗机构参与长期护理服务的积极性不高,综合医院因自身医疗资源紧张,不愿参与长期护理服务。三是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工作缺乏长远规划。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未作为单独的险种,与医疗保险区分开来,在科室设置、人员编制、经办管理等方面,还不健全,失能鉴定、服务质量评价、经办质量评估等工作,缺少专业鉴定人员和监督机构。现有人员的业务能力,也急需培训、提升。同时,作为一项制度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长远安排,不利于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四、下步工作。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愿望,我省将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以实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为目标,编密织牢社会保障网,结合我省建设国家医养结合示范省,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思路,推进长期护理保险。
(一)以总结推广青岛市经验做法为重点,开展全省长期护理保险评估工作。2017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63号),对全省试行长期护理保险作出安排,要求“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全面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0年是时间节点。下步,一是对全省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工作开展评估,总结试行成果;二是拟在青岛召开现场会议,进一步总结青岛作法,以点带面,发挥青岛“支持决策、引领改革、提供样板”作用。
(二)以建立独立险种为目标,尽快建立全省统一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0年,即是我省长期护理制度试行的时间节点,也是国家到十三五末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试点的时间节点,我省将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结合试行及评估情况,进一步制定完善我省政策,尽早出台《山东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建立独立于医保统筹基金之外的,由个人、单位、政府等共同筹资机制,促进制度的健康发展和稳健运行。
(三)以职工全覆盖为目标,稳步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63号)要求,全省16市均启动实施了长期护理保险,在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基础上,稳步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引导建立以居家护理和社区护理为主要模式的制度体系。
(四)以创新经办模式为目标,进一步总结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商社合作模式。目前,我省有10市实行社商合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20年进行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时,将把商社合作作为重点评估内容,总结经办经验,同时借鉴大病保险服务的成功经验,创新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模式,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推进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中的作用,共同把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做扎实,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