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690号《关于在我省加快推进社保卡“一卡通”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11-28 10:38 浏览次数: 字号:[ ]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2020690号提案的答复

 

钟国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加快推进社保卡“一卡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逐步扩大社保卡“一卡通”就医全链条覆盖范围

社保卡就医全链条覆盖需通过医保、人社、医院等多部门协作完成,涉及人社社保卡功能支持、医院系统改造、医保结算系统改造等工作。目前,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可以支持社保卡实现完整的就医链条, 开展“社保卡替代就诊卡”的系统升级工作,实现了 “诊间结算”。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人社、医院的协作,逐步扩大医院社保卡就医全链条覆盖的保障范围。

 二、进一步推动社保卡“一卡通”的创新应用

 省医保局正在加快建立全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积极创新医保服务方式,推动主动式、智能化、便捷化服务,通过使用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在医院内安装“一卡通”读卡器,实现手机终端和自助终端“一站式”服务,方便人民群众就医看病。目前,在人社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医疗保障局已经开发部署了“山东省医保共享交换平台”,下一步将与“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为建立全省医保、卫生、医院三方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推动社保卡“一卡通”的创新应用。

 三、加快推进省内个人账户异地购药“一卡通”

 目前,我省已经实现了省内及跨省异地住院联网登记和结算。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省首批920家医院和497家药店已经实现了省内个人账户异地购药“一卡通”。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工作安排,推行身份证和社保卡的双卡结算模式,逐步建设双卡认证模式、医保身份电子凭证认证、生物特征识别等功能于一体的异地购药业务模式,逐步扩大异地购药“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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