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185号《关于将“胰岛素注射针头”纳入医保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11-27 19:29 浏览次数: 字号:[ ]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2020185号提案的答复

 

张义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胰岛素注射针头”纳入医保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糖尿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各地普遍将糖尿病等慢性病种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慢病保障范围,并提高报销比例,患者在门诊治疗即可享受住院待遇水平,大幅降低了患者费用负担。

对于您提出的胰岛素注射针头纳入医保问题,由于目前国家和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使用的是排除法,全省诊疗项目目录不统一,各市根据当地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对医用耗材实行备案准入。据了解,胰岛素注射针头的医保支付情况在各市存在差异,如省直、济南和日照等地已经纳入医保基金支付,东营、青岛等地不予报销。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制定诊疗项目目录,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执行诊疗项目目录准入法管理,在科学论证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努力将治疗必须的、价格合理的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断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5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