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68513/2019-00261 | 发布机构: | 价格和招标处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5-29 | 成文日期: | 2019-08-16 |
有效性: |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鲁价格二发〔2015〕40号
各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此前我省制定的药品价格及政策,凡与国家规定不符的一律废止。
附件: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doc
省物价局 省卫生计生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